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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
时间:2025-11-30 19:13:44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郭炬

樊星曾在浙江某市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他曾遇到一个取证难的案例,4岁女童遭强奸,下体重伤,没有人证。女童讲不清楚也不愿讲,家长也不想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但打击犯罪又有取证需要。“后来引入专业心理疏导,几次心理疏导后,孩子才把事情讲出来。”

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地方像被液体腐蚀过,现在我们做了清理”。路边设置的逆变器中有一个门被打开,其附近防止上高速的围栏也已损坏。“看现场路面破坏的整齐性和一些痕迹,可以推测这不是手工完成的,也不像大型设备操作的,更像是专业团队作业后遗留的痕迹。”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按照《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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