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院里住着十多户人家,基本上都是作协的工作人员或者驻会作家。此前,郭小川、李季都在这里住过。13号院的东院是《诗刊》编辑部,主编臧克家和副主编阮章竞、徐迟、葛洛是这里的常客,吟诗论道的声音充斥着整个院子。
《国家卫健委:两节期间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现在,90岁的林绍纲很少出门了。过去几年,每次经过东总布胡同22号,他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大门紧锁,一直未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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