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14年间,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2014年下半年,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1月4日,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
据指控,现年61岁的翟某于2012年至2016年间,明知王赣江利用担任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一些公司谋取利益后,仍经王赣江同意,采取“挂名”领取薪酬等方式,收受三家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9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翟某刑事责任。
《部分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你的月供变了吗?》“从目前的案情来看,没有找到受害人,案子的推进会有一些重大障碍,需要进一步收集和固定证据,当事人想坐牢,恐怕未必能如她所愿。”




